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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防工程改停车位后产权归谁?

文章出处:责任编辑:人气:-发表时间:2017-03-31 15:05【

  近日,有网友通过秦楚网秦楚论坛“民意直通车”栏目提出疑问,人防工程被改为停车位后产权归谁?对此,市房管局回应表示,根据现行法律法规,人防工程产权并无明确规定,但平时可由投资者使用管理,收益归投资者所有;业主所购房屋的分摊面积不包括人防工程的面积。

  据该网友反映,新建商品住宅一般要配建人防工程,而人防工程已经被改为停车位后,车位产权是否属于开发商,如果开发商没有权利租售这样的车位,是否应该取消收费,产权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,请市房管局回复此问题。

  对于网友的疑问,市房管局回复,任何规划建设用途都须依据规划许可,关于人防工程改为停车位后的产权归属,目前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。现行的《人民防空法》及《物权法》,都没有明确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,也就是说,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到底是国家的,还是建设单位的,或是业主共同所有,法律没有明确设定。

  依照《人民防空法》相关规定:“人民防空工程,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,收益归投资者所有”;原建设部《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》第九条规定:“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”,业主所购房屋的分摊面积中,不包括地下人防工程的面积。因此,如果人防工程的投资主体是开发商,那么人防工程平时可由开发商使用管理,停车位收益归开发商所有;至于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问题,还需国家进一步立法后明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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